蚌埠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院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党课
2024-04-24 发布】 【打印】【关闭】

4月24日,音乐与舞蹈学院党委书记吕部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党课,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新《条例》,必须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全体师生党员参加了党课学习会。

课上,吕部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办发〔2024〕34号)文件精神,学习了《关于印发<中国蚌埠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院党字〔2024〕42号)文件要求,他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问题导向,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难点问题坚持与时俱进,在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基础上完善纪律规范”三个方面解读了《条例》,他指出,党的二十大后再次修订《条例》,是贯彻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行动,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

吕部在总结讲话时强调,一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二是要结合《党章》融会贯通地学好《条例》的要义,理解《条例》精神实质,掌握《条例》内容要求,要严格遵守执行,把学习落实到行动上,规范到行为上;三是扎实推进《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将其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使党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师生的自觉遵循。(撰稿:陈万军;编辑:陈万军;审核:吕部)